合作夥伴條款

歡迎來到Trainge運動服務平台。緣Trainge運動服務平台(以下簡稱「Trainge」)Trainge是由創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建置及提供服務,提供線上平台服務,由教練、場館、合作廠商等合作夥伴(下稱甲方或使用者)提供、銷售、生產、製作、輸入、代理、經銷各類課程、商品、場地或服務,經雙方同意簽訂Trainge合作約定條款(下稱本合約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當您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我們將其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同意遵守本合約條款的所有內容:


第一條主要條款

1.Trainge得隨時修訂本合約條款之約定內容,包括修改已經公佈及將來可能公佈之服務條款、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公告、及相關服務說明等,使用者應隨時注意Trainge之公告以及本合約條款之修訂;修訂後之內容,除另有說明者外,自公告時起生效。自生效日起,如使用者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使用者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合約條款修訂後之所有內容;如使用者不同意修訂後之內容,使用者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Trainge並得終止合約,且不因此而對使用者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2.使用者非透過本服務平台線上支付所進行交易,不得適用本合約向Trainge主張相關權利,Trainge對該交易、付款均不負任何違約、瑕疵擔保、保證內容、品質、退款、損害賠償等責任,使用者應同意並擔保不會對此類交易有關任何爭議,對Trainge或其相關企業提起訴訟或以其他方式主張索賠。

3.使用者保證必須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未受監護宣告、輔助宣告或已符合中華民國民法所規定之完全行為能力定義)、或合法登記的法人、團體。若使用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合約條款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始得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如使用者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即推定其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合約條款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

4.使用者保證其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均為正確且即時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為會員;如使用者所提供的資料事後有變更,使用者應即時更新其資 料。如使用者未即時提供資料、未按指定方式提供資料、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與事實不符、或未即時更新資料,Trainge得不經事先通知,隨時拒絕、或暫停對該使用者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5.使用者有自行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之義務,不得提供或透露予第三人保管或使用;對於使用特定帳號及密碼登入本服務系統後之所有行為,推定為該帳號持有人自己之行為。使用者如果發現或懷疑其帳號或密碼被第三人冒用或不當使用,使用者應立即通知Trainge。

6.Trainge得限制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所得申請註冊之會員帳號數量;對於註冊成為會員之申請,Trainge並保留是否同意其註冊之權利。

7.Trainge為提供服務之必要通知使用者相關訊息時,得以使用者所留存之任一聯繫方式為之,使用者之聯繫資料如有異動應隨時以登錄網站等方式進行資料更新,維持資料之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若因您資料錯誤、過期或其他非可歸責本公司的原因,致本公司送達的訊息無法接受,仍視為本公司業已完成該通知的送達。

8.使用者均同意並擔保,不會因關於本網站上成立的交易或與此類交易有關的任何爭議,對Trainge或其關係企業提起訴訟或以其他方式主張索賠。

9.Trainge將盡力維護本服務系統之正常運作,使會員之交易活動得以順利進行,但本服務僅依其現況提供服務,對於下列事項,Trainge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保證:

(1)符合使用者之特定需求;

(2)系統及軟體得以不受干擾地持續運作;

(3)資料得以被即時、正確無誤地傳輸、處理、儲存及備份;

(4)系統、軟體及資料之錯誤,將被即時發現及更正。

10.因下列情形所致之服務暫停或中斷、交易無法進行、資料遺失或毀損、或其他因此所生之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害,除因Trainge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Trainge不負賠償責任:

(1)因本服務系統進行例行性維護、搬遷、更換、升級、或維修所致者;

(2)因備分錯誤或失敗所致之資料遺失或毀損;

(3)因第三人之行為、非Trainge所得完全控制、或不可歸責於Trainge之事由所致者;

(4)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

11.隱私權

(1)Trainge非常重視您的隱私權。為更有效地保護您的權利,我們特別在隱私權政策中詳細說明我們的隱私權作法。請審閱該隱私權政策,以瞭解Trainge如何收集並使用有關您的帳戶及/或您使用服務的資訊。如您使用本服務或在本網站提供資訊,即表示您:

a.同意讓Trainge根據隱私權政策所述方式收集、使用、揭露及/或處理您的 

   內容和個人資料;

b.同意並了解使用者資訊的財產上權利由您與Trainge共同擁有;且

c.未經Trainge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第三人揭露您的使用者資訊或允許任何第三人接觸或使用您的使用者資訊。

(2)使用本服務而持有其他使用者個人資料之使用者(下稱「接受方」)同意將a.遵守所有與該個人資料相關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b. 允許被接受方收集個人資料之使用者(下稱「揭露方」)得自接受方之資料庫移除他/她的資料;以及c. 允許揭露方檢視其被收集方收集之資料為何。在上述b.及c.之情形,遵守或依適用法規辦理。


第二條行為規範

1.使用者使用Trainge之相關服務及功能時,應使用自己之會員帳號及密碼登入系統,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自己之會員帳號(包括信用、評價)。

2.使用者如發現其他會員有違反法令、或違反本合約條款或相關行為規範之行為,可以向Trainge提出檢舉。

3.使用者刊載出售物件時,應保證其具備刊載於trainge平台所出售該商品或服務之權利或資格(包含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或所刊載之圖片、商標、文字內容之著作權)、以及所出售商品或服務之合法性,並應適當說明所刊載物件之交易條件及相關資訊,不得有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或誤信之情形。商品或服務成交後,交易雙方應即以最大誠信履行、並完成交易。

4.使用者不得在交易過程中採取不正當競爭行為(例如假出價或惡意棄單)、不得妨害或干擾網站的正常運作(例如駭客行為),亦不得濫發廣告電子郵 件。

5.使用者不得有任何操縱交易、虛偽交易、惡意棄單、干擾他人進行交易、或意圖詐欺之行為,且使用者在Trainge平台之所有行為及言論,均應遵守法令規定及本合約條款之約定。

6.使用者不應在Trainge平台上惡意誹謗其他使用者,或採取不正當手段提高自己的信用評價或降低其他使用者的信用評價。

7.使用者不得在Trainge平台刊載或發布任何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權益、或Trainge認為不適合在本服務刊載或發布之物件或訊息。

8.對於使用者在Trainge平台所刊載或發布的下列各類資訊,Trainge得不經事先通知,直接加以移除、使之無法被存取、或採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1)以規避或協助規避應付費用為目的之資訊;

(2)以炒作或不當提高信用評價為目的之資訊;

(3)Trainge有理由相信已涉及惡意、欺詐、或虛偽內容之資訊;

(4)Trainge有理由相信與物件交易無關、或非以物件交易為目的之資訊;

(5)Trainge有理由相信已涉及惡意競價、或其他試圖擾亂正常交易秩序之資

   訊。

9.使用者不因其加入成為Trainge之會員而取得Trainge任何智慧財產權之明示或默示之授權,非事先經Trainge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使用、重製、或散布Trainge平台上任何形式的著作、資料、商標、或標識。

10.使用者應允許並同意,若依法律要求,或根據法院命令或對Trainge有管轄權之任何政府或監督主管機關之處分,或基於善意及誠信原則認有合理之必要性時,Trainge得存取、保存及揭露使用者的帳戶資訊和內容,以:(1) 遵守法律程序;(2) 執行本合約條款;(3) 回應任何侵害第三方權利的內容之申訴;(4) 回應使用者的客戶服務請求;或者 (5) 保護Trainge、其使用者及公眾的權利、財產或人身安全。

11.使用者因本合約條款所生之權利義務,非經Trainge書面同意,不得移轉予任何第三人。


第三條商品保證

1.甲方應保證其課程、商品、服務(包含但不限於課程、商品、服務內容、產品配方、包裝標示、產地標示等提供Trainge代為製作刊登之一切資料)符合中華民國政府法令之一切規定,且商品具備正常品質及合理保存(保固)期限,非瑕疵品、仿冒品或不法商品,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專利權或其他權益,並可使Trainge於其網站代為廣告刊登或代為銷售。Trainge代為銷售或刊登廣告之商品依法所需之商標授權書、產品檢驗證明、妝廣字號、藥證字號、中華民國政府核准證明及其他相關文件,亦由甲方負責提供。如有違反上列相關之政府規定,致Trainge遭受行政機關罰鍰、調查或任何法律相關處分時,所有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除甲方需無條件支付因此產生之罰鍰外,尚需賠償Trainge每案件新台幣(下同)十萬元違約金。為避免任何法律情事之發生,於甲方違約時,Trainge可立即通知甲方改善,若未立即改善,Trainge可逕行終止雙方間合作關係並請求損害賠償。

2.甲方保證簽約之商品規格、照片、說明等,應與其實際出貨予消費者之商品相符,不得有誇大不實或明顯差異之情形,並應符合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商品標示法、商品檢驗法、智慧財產權法、食品衛生管理法、個人資料處理法及其他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若有違法事宜,所有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於Trainge無涉。Trainge得要求甲方提供與實際出貨商品相同規格之樣品供乙方查核檢驗,其樣品費及寄送運費由甲方自行負擔。

3.甲方保證擁有所有提供Trainge平台使用之文案與照片之智慧財產權,若因

提供Trainge使用之文案與照片發生侵權事宜,且經查證屬實,甲方須負擔因而產生之法律訴訟與相關罰鍰費用。

4.若因甲方無法提供Trainge相關之商品照片,或所提供之照片不符商品上架需求,甲方有義務提供Trainge額外之樣品供Trainge拍攝商品照片之用,在完成照片拍攝後,Trainge將擁有該照片之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Trainge同意的狀況下挪為他用,或擅自授權其他不相關之第三方使用。

5.若消費者因食用、使用甲方所提供之商品、課程、設備、器材或服務,致使消費者(包含任何經消費者提供予其食用、使用之人)身心受到損害,甲方應負責處理解決一切衍生之事宜(包含但不限於所有相關之法律訴訟與相關罰鍰費用),並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6.商品效期約定:甲方保證商品有清楚定義且符合真實情形之保存期限,且出貨時商品之有效期限不低於保存期限的二分之一;若有特殊效期之商品,除需事先經Trainge同意外,另須於網頁上對消費者清楚標示說明,始得銷售。如係自國外進口之生鮮食品或商品,其商品效期之標示及是否屬即期品,應於上架前先送樣品經Trainge確認,若未能於商品上架前將相關資料提供Trainge確認,所有相關之法律訴訟與相關罰鍰費用由甲方負擔。

7.適當包裝及出貨檢查:雙方認知並了解各種商品均有其安全衛生之特殊性,甲方應依Trainge之指示及該商品運送需求以適當包裝處理,並應於出貨前嚴格檢查,確保商品安全衛生及品質良好,為確保所有出貨品質能獲得有效控管,Trainge可指定特定之宅配運送業者作為商品運送者。

8.在商品上架期間,若發現甲方所提供之商品有違法相關法令規定之疑慮,Trainge得立即將該項產品下架,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所有因而產生之費用與責任(包含但不限於全數退款退貨、提供消費者購物金補償、相關之法律訴訟與相關罰鍰費用等措施)由甲方全數負責,在Trainge採取後續處理措施之過程中,甲方除有義務向Trainge說明相關之情事,亦須指派專人配合Trainge處理後需相關事宜及負擔相關之後續處理成本。

9.在甲方完成商品上架確認後,即不得任意以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貨量不足、生產不及等) 要求臨時下架,若因此造成Trainge損失或相關品牌信譽受損,Trainge有權依實際受損害之二倍金額向甲方求償。

10.Trainge得自行或委由第三人前往甲方之場館、工廠或倉儲地點,檢視其場館、工廠或倉儲設施及運作情形、商品製造及包裝過程、以及與場館、設備、器材、課程、商品、服務品質有關之其他事項,甲方同意配合辦理並提供必要之協助及說明。為確認或說明標的商品之品質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有出示或提供相關證照或文件之必要時,甲方應即時出示或提供。

11.為確保標的商品之品質,Trainge得要求合作廠商免費提供檢驗所需數量之標的商品,送交Trainge指定之檢測機構進行檢驗,如檢驗結果符合法令規定,則檢測費用由Trainge負擔,如檢測結果違反法令規定、或與商品標示不符、或與原廠或合作廠商保證之品質不符,則檢測費用由廠商負擔。合作廠商並同意,送交檢驗之商品如於檢驗過程中毀損, Trainge及檢測機構均毋需負任何責任。

12.Trainge得自行針對標的商品,向保險公司投保產品責任險,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Trainge亦得要求甲方針對標的商品,向Trainge所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Trainge所定額度之產品責任險,且未事先經Trainge同意,甲方不得終止保險契約、不續約或更換保險公司,甲方並同意保險公司得將相關保險內容、保險期間及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投保紀錄、出險紀錄及相關資料或事實)提供予Trainge甲方。

13.本公司得要求使用者以匯款或記名支票之方式提供新台幣10萬元至500萬元之金額,作為履約保證金。如使用者違反本合約或因使用者之行為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對於使用者應支付之損害賠償、違約金、其他應償還之費用或應給付之項目,如使用者拒絕或延遲支付,本公司得直接自履約保證金扣除,如有不足,仍應由使用者補足,且本公司得要求使用者一併補足應提供之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停權及終止

1.Trainge發現、或接獲第三人之檢舉或通知,認為甲方之行為、或其提供本公司所刊載之相關場館、設備、器材、商品、課程、服務、物件或訊息,有違背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之權益、或違反本合約條款或其相關規範或規則之虞者、或違反各該協力廠商為其服務所訂之約定條款、合約及服務說明之虞者,為維護Trainge及第三人之權益、或避免損害或爭議 擴大,Trainge有權不經事先通知,先行移除所涉及之物件或資料、或使之無法被存取,並得暫停該甲方所能使用之服務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且得取消其會員資格、終止本合約;其涉及違反法令者,並得主動將甲方會員資料及相關交易資料或資訊,移送司法機關調查,或依法配合相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之調查。

2.Trainge得隨時在網站上公告停權的使用者名單。

3.甲方因違反法令、侵害第三人之權益、或違反各該協力廠商為其服務所訂之約定條款、合約及服務說明、或違反本合約條款者,對於Trainge及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罰金、罰鍰、賠償金、和解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應負賠償責任。

4.因甲方違反法令或違反本合約條款之行為致消費者受有損害時,對於Trainge因依所訂之保障方案對該消費者進行補償所生之損害及所支出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罰金、罰鍰、賠償金、和解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甲方應對Trainge負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5.甲方因故被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者,對於該甲方於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以前之交易相關行為,依下列原則處理:

(1)甲方被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以前,已經上傳至Trainge平台、但尚未成 

交之物件,Trainge得刪除該等物件及其相關資訊;

(2)甲方被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以前,已經對其他會員之物件出價或提出要 

   約、但尚未成交者,Trainge得刪除該使用者之相關出價及要約;

(3)甲方被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以前,已經與另一會員就具體物件之交易達成合意者,得不刪除該項交易,但Trainge得將使用者已被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之情形,通知甲方之交易相對人。

6.Trainge依據本條規定移除甲方之物件或資料、或使之無法被存取、暫停甲方所能使用之服務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或取消其會員資格、或終止本合約者,Trainge對於甲方因此所生之損失,不負任何賠償、補償之義務。

7.如果您發現本網站的任何使用者違反本合約條款,請聯絡 service@trainge.com ,請給予我們時間處理資料,Trainge將於可行範圍內盡速回覆您的通知。

8.甲方於本合約期間若非可歸責於Trainge之事由而欲終止本合約者,同意不得將已繳納予Trainge之相關費用請求退款。[不得請求退款約定]

9.倘使用者有聲請或被聲請重整、宣告破產、停業歇業、解散清算或發生債信不良而有無法履約或清償債務之虞之情形時,本公司得終止本合約。惟使用者有本項情形時,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本平台有權保留乙方款項,並暫停全部或一部份款項結算等至問題解決。


第五條Trainge錢包

1.Trainge錢包係由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提供的服務,便利使用者管理其於本平台的銷售課程款項及透過信用卡或Trainge錢包等方式所進行的購物相關退貨款項。以上款項總金額扣除已提領的金額後即為Trainge錢包顯示的餘額。

2.使用者可以在本平台提交提領需求(下稱「提領需求」)將使用者Trainge錢包的餘額匯入使用者所綁定的銀行帳戶(下稱「綁定帳戶」),每月得免費提領一次(每週一重新計算次數),超過每次將收取提領手續費15元(從提領的款項內直接扣除)。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得視情形決定提供將Trainge錢包餘額有條件的定期或定額自動提領至使用者綁定帳戶的功能(須完全符合下列條件)。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僅在工作日處理提領需求,每一次提領需3至5個工作日的作業時間。

(1)定期匯款 (每年12月25日執行匯款作業,如遇國定假期則往後順延至最近工作日)

a.錢包須餘額大於新台幣30元。

b.於平台內有審核通過且合法之指定銀行帳號。

3.消費者支付金額將於服務完成的確認後三天內計入甲方的Trainge錢包餘額。退貨退款金額將於退貨退款請求被核准後三天內計入消費者的Trainge錢包餘額或信用卡帳戶內。

4.提領需求經提交後不得修改或撤回。

5.若交易處理過程中發生任何錯誤,使用者應授權本公司在適用法規允許範圍內調整使用者綁定帳戶的支出或存入紀錄以修正錯誤,若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公司無法從使用者的綁定帳戶扣款,使用者應授權本公司在適用法規允許範圍內從使用者與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曾往來的其他銀行帳戶或支付工具中扣款(含相關費用)或從使用者的Trainge錢包餘額中扣抵。

6.使用者授權本公司於下列情形調整使用者之Trainge錢包的支出或存入記錄:

(1)更正任何交易處理過程中發生的錯誤;

(2)Trainge認定使用者涉及詐騙或可疑活動及/或交易;

(3)與任何遺失、損壞或錯誤的課程有關;

(4)與任何回饋或補貼有關;

(5)與任何尚未收取之費用有關;

(6)與任何交易糾紛有關,包括任何因使用者引起或由使用者所給付的賠償或補償;

(7)與任何被禁止的課程或被海關扣留之課程有關;及

(8)與任何買賣雙方合意之變更有關。


第六條Trainge履約保證

1.Trainge履約保證是Trainge或其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提供的一項購物保障服務。為提供責任風險之保障,藉由使用本服務而支付給甲方的購物款項將由Trainge或其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保管 (下稱「Trainge履約保證帳戶」) 中。對於消費者支付到Trainge履約保證帳戶中的款項,甲方不會收取利息或其他收益。

2.消費者支付其訂單款項 (下稱「消費者購物金額」) 後,消費者購物金額將保留於Trainge履約保證帳戶中,直到:

(1)消費者提供已完成服務之確認予Trainge,於此種情形,除非有第五條2.(4)之情形,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會將保管於Trainge履約保證帳戶中的消費者購物金額支付給甲方;

(2)Trainge履約保證期間(或於依第 11.3 條展延之期間) 屆滿,於此種情形,除非有第五條2. (3)或第五條2.(4)之適用,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會將保管於Trainge履約保證帳戶中的消費者購物金額支付給甲方;

(3)Trainge認定消費者取消服務及/或退款之申請應通過時,於此種情形,除非有第五條2 (4)條之情形,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將根據退款政策提供退款予消費者;

(4)在其他情形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合理認定對於消費者購物金額適當之處置,包含但不限於其為符合適用之法律、法院命令或為實行本合約條款而合理認為有必要之處置。

3.Trainge履約保證僅適用於透過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提供之管道付款至Trainge履約保證帳戶的消費者。消費者與甲方之間於Trainge平台以外之交易,不在Trainge履約保證之範圍內。

4.出於任何原因導致無法將款項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及/或無法聯繫上甲方,Trainge將盡合理努力嘗試以甲方所提供之聯絡資訊與甲方取得聯繫。當消費者購物金額自應支付給甲方時起算超過十五年仍無人認領且無法聯繫上甲方時,Trainge將依相關適用之法律處置此消費者購物金額。

5.甲方/消費者必須是帳戶的權益擁有人,並且只能代表他或她本人來進行本網站上交易。使用者應依Trainge建立的身分認證機制開設帳戶,包括但不限於提供電話號碼、地址、銀行帳戶、身分證字號、最新身分證件照片等個人資料及其他必要文件,以供查驗之用。甲方/消費者茲同意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在便利甲方/消費者使用本網站之目的範圍內處理或提供其個人資料給第三人並授權Trainge使用其個人資料向適當主體 (如甲方/消費者的銀行) 進行本公司認為必要之甲方/消費者身分驗證程序。有關Trainge如何處理您個人資料的詳細資訊,請瀏覽我們的隱私權政策頁面。

6.Trainge履約保證是附加且未限制消費者及甲方在所適用法律下的義務,該法律義務可能高於Trainge履約保證。Trainge履約保證既無意圖亦未被設計用於協助消費者或甲方遵守其法律義務,其仍就該法律義務自行負責,且Trainge不承擔與該法律義務有關之責任。除此之外,Trainge履約保證不構成產品擔保。

7.消費者及甲方知悉且同意Trainge有關Trainge履約保證之決定(包含任何要求)是最終的。

8.為避免疑義,任何非在本網站進行的線上支付交易,不在Trainge履約保證之範圍內。


第七條T Points回饋機制

1.使用者可以藉由其在本服務適用Trainge履約保證的購物行為或者參與其他Trainge不定期決定之活動(下稱「適用活動」)依Trainge所規定的兌換比例獲得紅利點數(下稱「T Points」)。除非Trainge另有規定,T Points將在Trainge確認使用者已完成適用活動後撥入使用者帳戶。使用者均得參與T Points回饋機制除非您的帳戶內已明示排除適用。

2.不在Trainge履約保證範圍內的交易行為或活動不適用T Points回饋機制。Trainge得單獨決定特定類型項目排除在T Points回饋機制外。

3.T Points不具有貨幣價值,亦不構成使用者之資產,且不得出售、轉讓予其他使用者或任何第三人。使用者不得要求將T Points折算成現金。

4.使用者可以將T Points依Trainge所規定當時適用之兌換標準、辦法及限額(Trainge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暫停或終止該標準、辦法及限額之權利)請求折抵本網站消費金額。

5.已折抵的T Points將從使用者帳戶裡的T Points累積餘額中扣除。T Points均訂有使用期限。請留意本網站使用者帳戶內所列T Points累積餘額及使用期限。

6.我們將不定期推出適用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購買有參與適用活動賣家的課程或其他特定行銷活動。每次適用活動的相關辦法我們會即時通知使用者。

7.如果使用者對參加適用活動所獲得的T Points數額有疑義,應於適用活動起一個月內向Trainge提出,並依Trainge要求提出足以支持使用者的主張之證據資料。

8.Trainge不保證亦不承擔T Points可能產生的課稅或稅務處理責任,您應尋求您的稅務顧問關於T Points影響您稅務情形的意見。

9.Trainge保留以下權利:(1)隨時終止T Points回饋機制,及(2)取消、暫停或限制任何使用者適用T Points回饋機制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累積或折抵T Points。


第八條其他規範

1.甲方應妥善管理並確保其刊登之服務相關內容是最新資訊(例如服務名稱、價格、及其他相關資訊等),不應張貼不正確或誤導之內容。服務頁面呈現之資訊,為成立的訂單內容之一部分。

2.銷售課程及租賃場地的價格由甲方自行決定,服務價格包含營業稅、增值稅、關稅等,甲方不應於交易後額外且另外向消費者收取這類費用。

3.甲方同意Trainge得符合誠信原則決定透過降價、折扣、退費或其他方式來進行促銷活動,以促進交易。消費者實際支付的最終價格將會是適用這類調整之後的價格。

4.為了促銷甲方所刊登之課程,Trainge可能會在第三方網站 (如入口網站和比價網站) 及由Trainge經營的其他 (國內或國外) 網站上 (以調整後的價格) 張貼這些課程。

5.應消費者要求,甲方必須提供收據、信用卡簽單或稅務發票給消費者。

6.甲方知悉並同意所有與銷售課程相關的納稅責任應由甲方負擔,Trainge不提供相關法律或稅務上建議。且因稅務法規可能隨時更新,甲方如有任何疑問應即時尋求專業意見。

7.Trainge有權使用甲方所有上傳、發佈之照片、影片、使用者的照片、影片、用戶名稱、服務內容等,用於廣告與宣傳目的或其他用途。

8.廣告

(1)Trainge將陸續於本平台推出關鍵字廣告及/或其他廣告服務(下稱「付費廣告」)歡迎甲方購買作為課程行銷策略的一部分。Trainge係依據本條規範及當時於本平台公布的廣告服務內容、購買流程和使用說明等(下稱「付費廣告規則」)提供付費廣告,您如申請購買付費廣告,即表示已充分詳閱、了解並同意所有付費廣告規則內容。您若不同意任何付費廣告規則的內容,請勿購買付費廣告。

(2)您必須為符合付費廣告規則條件的甲方且為課程刊登者,才可購買付費廣告。以您購買且進行付費時為準,您的帳戶須非停權之狀態。

(3)您購買付費廣告後,應依Trainge規定之方式給付廣告費用。除適用法令或付費廣告規則另有規定外,您一經申請購買付費廣告且完成繳款程序後,即不得取消訂單及/或請求返還款項。甲方同意Trainge按月結方式提供相應電子發票,並保證提供正確有效的電子郵件信箱以即時接收之。

(4)您得於開始刊登課程時,即同時選擇購買付費廣告,或於課程刊登期間內,選擇購買付費廣告。您購買付費廣告且完成繳款程序後,得依付費廣告規則為不同的課程設定不同的預算、關鍵字、行銷期間…等,該課程的付費廣告服務將依您的設定被啟用,直到期滿為止。您所設定的行銷期間內如該課程售出或下架,廣告費用將不予退還,您亦不得請求將剩餘的行銷期間轉讓予其他課程使用。

(5)您刊登的課程應遵守相關法令、付費廣告規則、Trainge服務條款及禁止和限制課程政策,您瞭解並同意,如經Trainge發現或接獲檢舉您的課程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虞,Trainge有權立即移除您違規的課程及廣告,對於您已繳交的廣告費用,恕不予退還;又,經主管機關或司法單位透過合法正式的程序要求Trainge下架的課程或廣告,Trainge將直接下架且不退還任何費用。基於本條事由所下架的課程或廣告,Trainge不負任何補償或賠償責任。

(6)您瞭解並同意Trainge對消費者經由付費廣告而瀏覽您課程的次數或您課程因此增加之售出機會,不提供任何保證。

(7)建議您得斟酌當時預算和個別課程欲達到的行銷效果購買並運用付費廣告。除本合約條款或付費廣告規則另有規定外,Trainge不對廣告預期目標或效果負任何補償或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支出費用和所失利益等)。

(8)如依適用法令規定Trainge因您所購買的付費廣告應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時,您瞭解並同意Trainge所負之責任總額應不逾您該次購買付費廣告所繳納之費用。


9.手續費與稅金

(1)2021年4月7日00:00起於本平台成立的訂單,由甲方依本條內容支付手續費;稅金由消費者支付。Trainge得因實際作業需要,延後開始收取手續費的日期,並另行公告於本平台。

(2)成交手續費

a.實體課程、線上視訊課程或場地租借之成交手續費之計算方式為:課程(場地)成交單價 × 數量 × 2% = 成交手續費(金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b.影片課程、虛擬教練課程之成交手續費之計算方式為:影片課程(虛擬教練課程)成交單價 × 數量 × 30% = 成交手續費(金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c.課程成交單價原則上以Trainge系統紀錄為準;但如有合理事證可認為實際成交金額高於Trainge系統中所紀錄的成交金額,包括但不限於買賣雙方另行議價之情形,應以實際成交金額為準。

(3)交易手續費

a.除成交手續費外,因消費者刷卡所產生之信用卡交易手續費,亦由甲方負擔。

b.信用卡(含Apple Pay與Google Pay)交易手續費之計算方式為:消費者刷卡金額 × 3% = 信用卡交易手續費(金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c.甲方銷售課程的價格,應內含信用卡交易手續費,不得以此名目向消費者收取額外費用。如經檢舉或Trainge發現甲方有違反上述約定之情形,Trainge有權暫停或終止甲方帳戶。

(4)稅金

a.稅金計算方式為:課程(場地)之未稅金額 × 5% = 稅金(金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b.稅金費用由消費者於結帳時支付。

(5)Trainge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務商將於結算第第五條2.的消費者購物金額時,先扣除稅金、成交手續費及信用卡交易手續費(如有)後,定期(14個工作天內)將剩餘款項撥付至甲方的電子錢包。

(6)Trainge保留調整收費內容的權利,如甲方不同意調整內容,請勿使用本服務,甲方於調整之內容生效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應視為接受調整之內容。

10.甲方於使用本服務上架課程、商品、服務等應配合Trainge指示提供下列資訊:

(1)商品資訊、保固及相關售後服務之完整說明

(2)明確的退換貨規定

(3)經營者本身資訊:公司登記名稱、公司地址、公司電話

(4)交易幣別:新台幣

(5)客戶聯繫服務方式:包含電話或email

(6)可選擇之付款及交貨方式:須另外加註有無任何因送貨須外加的費用

(7)消費者資料保密政策


第九條消費爭議與處理

1.與甲方之課程、商品、服務本身或其相關資訊、或應由甲方負責之事項有關之問題,包括且不限於因該等事項所生之客服、客訴及消費爭議事件等,甲方有依Trainge之通知或指示,即時負責妥善處理之義務,甲方並應自Trainge通知或查詢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依Trainge之指示,就該等相關問題提出回覆及說明,包括且不限於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說明處理狀況等。

2.甲方應以其課程、產品、場館設計者、生產者、製造者、發行人(票券商品)、代理商、經銷商、輸入者或服務提供者之地位,依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包括且不限於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之規定,對訂購者及相關當事人負其責任。

3.甲方應擔保對於線上訂購者提供與一般消費者完全相同之物之瑕疵及權利瑕疵擔保、品質保證及售後服務,包括且不限於在各類行銷宣傳品中宣稱提供之保固、維修、技術支援、使用及操作說明等,且其所應擔保及負擔之義務程度,應不低於商品出賣人或服務提供者依相關法令對消費者所應負之義務。標的商品或其代客安裝有故障、污損、錯誤、或其他瑕疵時,甲方應以自己之費用,負責予以更換或辦理退貨。

4.消費者依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包括且不限於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之規定要求退貨或換貨時,甲方同意以自己之費用及負擔配合Trainge辦理之。

5.因(1)甲方違反本合約條款、(2)甲方商品本身或其代客安裝、或(3)甲方所提供之與標的商品相關之資訊或交易條件、或(4)由甲方負責之事項或甲方本身之事由,致生消費爭議或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之虞時,Trainge除得停止履行本合約所定義務之全部或一部(包括且不限於停止結算及支付貨款)外,如因此而致Trainge、或其負責人或員工受第三人主張權利、受相關主管機關調查或處分、或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時,包括且不限於商譽損失、罰金、罰鍰、賠償金或和解金、訴訟費及合理之律師費等,應由甲方負責賠償及償還;其因此而造成Trainge商譽受有損害者,甲方並應給付新台幣拾萬元整之懲罰性違約金予Trainge。

6.甲方應擔保其所交付之標的商品必須為包裝完好新品,並與原指定之規格、功能、型號、顏色、版本或拍照樣品等相符,且不得為包裝不完整或已使用之商品(俗稱舊品)、過期品、品質變異之商品(如內容物有變質、發霉、受潮等情形)、違反法令規定之商品或有瑕疵之商品。如經Trainge發現甲方所交付之標的商品有與原指定之規格、功能、型號、顏色、版本或拍照樣品等不符或屬於舊品、過期品、品質變異商品、違反法令規定之商品或商品有瑕疵者,,Trainge除得拒絕收受或要求甲方自行負擔相關運費即時更換以補足原定數量。


第十條保密條款

1.甲方對於本合約及其相關附件及附約之內容、以及因本合約所知悉或持有之Trainge營業秘密及未公開之資料,均應負保密之義務,除依法令規定或依有權機關之要求而對相關主管機關提供者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洩露予第三人,亦不得轉作其他目的使用,本合約因故終止或消滅後亦同。


第十一條授權

1.使用者上載、傳送或提供物件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至Trainge平台時,視為使用者已同意授權,Trainge得利用、儲存及刊載該等資料,以供特定或不特定之使用者搜尋及瀏覽,並得經由平面或電子形式,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發表、或公開傳輸該等資料。使用者上載、傳送或提供物件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至Trainge平台時,應擔保其有上載、傳送或提供該等資料之權利,且得授權Trainge利用、儲存、刊載、供特定或不特定之使用者搜尋及瀏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發表、或公開傳輸該等資料。

2.為維護智慧財產權人之合法權益,使用者發現其他會員所刊載或發布之物件或相關訊息,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者,得提出檢舉或通知,Trainge基於單純提供交易平台及保護會員之立場,有權對於可能侵害他人權利之商品先行移除會員之物件或資料、或使之無法被存取,Trainge對於會員因此所生之損害,不負任何責任;使用者如因侵害他人權利或濫用而使Trainge遭到權利人或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或導致Trainge受有損害,該使用者應對Trainge負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第十二條 商業賄絡之禁止

1.使用者及使用者之員工不得將本合約及其相關附件或附約之洽商、簽署、履行或其他有關之事項,以直接或間接之方式期約或給予本公司之員工任何金錢或財產上之利益,如有違反,使用者應給付新台幣100萬元整之懲罰性違約金予本公司。

 

第十三條準據法及管轄

1.本合約條款及其相關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等,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2.使用者與Trainge間因本服務、本合約條款或其相關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所生之爭議,如因此而涉訟,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四條本公司資訊

名稱:創鐸股份有限公司(82819839)

負責人:紀維綱

網址:https://trainge.com

地址:台中市中區中華路二段35號12樓

客服信箱:service@trainge.com

服務時間:客服信箱24小時接收電子郵件,由客服人員於上班時間處理。

 

請將所有法律通知寄到:legal@trainge.com,並指明收件人為「法務長」。


最新修改日期:2023年09月11日

 2023-09-18